41.要执行严的纪律。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要自觉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人员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懈怠迟滞拖延,更不允许搞变通作选择。严禁上级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机构改革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2月28日)
42.要做到于法有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机构改革,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主责单位要主动同立法机构衔接。立法机构要统筹做好相关立改废释工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3年2月28日)
43.实践证明,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编委履行职能是到位的,工作是有力、有效的,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严肃性不断增强。工作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形成了规律性认识,这就是必须坚持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必须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必须坚持把机构改革作为重点,必须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必须坚持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这些经验要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
——《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7月3日)
44.中央编委担负着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的重要职责使命。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重要体制机制调整、机构编制重大事项,都要由中央编委来把关。中央编委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好职、尽好责。
——《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7月3日)
45.坚持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刻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鲜明政治属性,坚决落实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重大事项必须报党中央批准。
——《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7月3日)
46.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主题主线。无论是推进机构改革,还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首先都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是否有利于提升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坚持不懈从领导体制、机构职责、资源配置、运行机制上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7月3日)
47. 坚持把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和体制机制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中心任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要紧紧围绕解决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瓶颈和短板弱项,围绕推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从持续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党政机构科学设置和职能优化配置、提高部门履职尽责能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等方面,研究提出完善机构职能体系、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的办法措施,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7月3日)
48.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机构编制工作重大成就和实践经验,坚持守正创新,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事关大局、牵一发动全身的领导体制、机构设置、体制机制等,进行系统思考、顶层设计、科学谋划,研究制定工作指导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
——《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7月3日)
49.把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党的二十大作出一系列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机构编制工作要从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上全力做好支撑保障。
——《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7月3日)
50.要服务保障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不仅要从机构编制上给予倾斜保障,还要通过改革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构建更加高效的组织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把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面力量拧成一股绳,推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部位的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23年7月3日)